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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为抓手 扎实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来源: 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4-07 23:40:50 / 浏览次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统筹谋划,以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为抓手,在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展现出新气象。

  理顺职责,夯实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化基础

  2018年10月,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原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接待职责、机关事务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了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委工作机关。从政府工作机关转变为省委工作机关,更加强化了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了机关事务工作在党和国家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了顶层设计。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围绕“管理、服务、保障”三大主要职能定位,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

  一是明确职能配置。根据“三定”规定,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共有13项,包括机关事务政策制定实施、业务指导、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省级干部住房调配管理、机关事务专项经费管理等内容。与原机构职能比较,变化最大的有两点:增加了对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职责;强化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管理职责。这既有利于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体制统一、标准统一和政令畅通,也更加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

  二是合理设置机构。在内设机构设置过程中,除人事、财务、办公等综合性业务处室外,设立了接待一处、二处以及办公用房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服务保障处、资产与基建管理处和经营管理处等主要业务处室。与原机构比较,新增加了接待二处、服务保障处,将原房地产管理处分为办公用房管理处和资产与基建管理处,原车改办变为公务用车管理处,机构划分更为合理,职责定位更加清晰,强化了“管理、服务、保障”三大主要职能定位,更有利于机关事务资源合理配置,保持高效运转。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规划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通过高质量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有效保障党政机关的高效运转,办公用房管理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2013年、2015年,我们两次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布局分散。大多数单位办公用房分散在城市中北部区域和商业集中区、人口稠密区、城市改造片区,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危房较多。很多单位办公用房建成于20世纪80年代前,属于D级危房且无法维修加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是出租和租用并存。有些单位办公用房资源紧缺只能租用商用写字楼办公,有的单位空余办公用房却用来出租。四是交通和停车矛盾凸显。大多数位于商业集中区、人口稠密区的单位都存在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的问题。同时,在山西省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启动后,收到了多个单位关于增加或调整办公用房的申请。对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进行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已经迫在眉睫,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我们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办公用房从严规范管理要求。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按制度办、按标准办、按流程办,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落到实处。二是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我们对太原市城市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进行了调研,听取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对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的意见和建议,对办公用房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规划,适时推进部分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区建设,为党政机关高效规范运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提供有力保障。三是集中清理,有效盘活办公用房资源。自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来,我们按照中央总体部署,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截至2015年,全省四级党政机关腾退基本办公用房面积52万多平方米,减少在外租用办公用房面积约13万平方米,节约资金3000余万元,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我们一方面通过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回头看”,以开展自查、集中巡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巩固清理成果;一方面对办公用房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配,对41万多平方米闲置办公用房统筹安排使用,既解决了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问题,也促进了资源有效利用。四是紧跟改革步伐,及时优化调整。结合山西省正在进行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们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沟通,充分了解各单位改革情况、办公用房实际情况和需求,收集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现有办公用房可利用资源和实际情况,并在整合过程中及时优化调整。

  目前,按照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总体原则,我们已就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整合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采用置换一批、清理一批、拆除一批的方式,重点对尚未实现合署办公、危房和地理位置不适宜办公的单位优先调整,以省委大院和省政府大院为中心,周边五公里为半径,形成省委办公区和省政府办公区两个集中办公区域。所有整合工作预计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届时,可调整出空余办公用房约21万平方米、土地约208亩。

  加强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科学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后勤保障中的主导、调节、约束、控制功能,做到按标准搞供应,依制度抓管理,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国管局在《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要求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了建立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我们从办公用房管理入手,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多方位、多渠道推进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保障。 2018年6月6日,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为办公用房的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物业等管理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为了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化进程,我们于近期起草了《山西省省直机关房产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先,《办法》明确了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直机关房产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总体要求。其次,《办法》对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予以明确,包括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处置利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物业规范等内容,从全生命周期对党政机关房产土地的管理工作予以了细化和明确。第三,《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如:在统一规划建设中明确,对于省财政投资的新建、改扩建、购置等项目,或省直机关利用划拨土地建设、改造的项目,必须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必要性审查;在统一权属登记中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省直机关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应登记到省政府名下的省直机关房产土地,统一登记至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在统一调配使用中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房产土地的统一调配使用工作等等。《办法》可以说是《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已将《办法》报省委、省政府审核,待批准后即印发实施。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已经成为共识。为了解决传统管理模式信息滞后、效率低下、覆盖面低等弊端,我们在办公用房管理上大力推广信息系统建设。在充分考察有关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平台、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我们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省实际,高标准、高起点筹建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专业测绘调查、三维仿真建模、数据库建设等,实现办公用房整体信息展示、智能图形化展示和3D模型展示、办公用房管理业务电子化审批,房屋规划、权属、建设、维修、使用、调配、租赁、处置等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同时制定全省标准数据接口规范,实现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动态管理。最终实现办公用房各项管理业务集中到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中,有效提升山西省办公用房管理水平。现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启动,预计2019年底即可投入使用。

  目前,山西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是一场学习的革命、思想的革命、工作的革命。我们要紧跟历史潮流,围绕主责主业,主动对标一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走出一条有山西特色的转型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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